任志強炮轟專家:誤導政府制定錯誤房產(chǎn)政策
吳江樓市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09-04-08 來源:和訊網(wǎng) 點擊數(shù):1081
北京市社科院發(fā)布了《北京藍皮書》的四個報告,我沒看全文,網(wǎng)上摘登了一些涉及房地產(chǎn)的內(nèi)容,頗讓人懷疑北京社科院的研究能力、方法與水平,也不能不讓人懷疑報告出籠的用心是為了北京市的城建與發(fā)展,還是為了創(chuàng)造社會矛盾,更有損于“專家”的稱號。
一是,認為“在買房問題上不存在剛性需求”。北京市社科院的觀點是“人類的需求可以是無限的,但是除了人要吃飯的需求是剛性的以外,住房需求相對而言是彈性的。買不起大房子可以買小房子,買不起房子可以租房子,住宅消費能力與房價找不到交匯點時,只能是有價無市”。沒有住房的剛性需求國家又何須建設保障性住房,至少不能住在街上。
二是,用北京市的家庭可支配收入來計算房價的可支付能力。難道我們的社科院研究人員不知道國際上用的是家庭收入中位數(shù)嗎?豈不知家庭收入與可支配收入之間的差別。每個職工還有24%的住房公積金等未計入可支配收入部分,兩個職工的家庭就要增加48%的住房公積金,5672元的月可支配收入就變成了8000多元了,至少住房公積金是可以用于還房貸的。加上住房公積金按社科院《北京藍皮書》的算法豈不是人人都可以買得起住房了。
三是,用每戶100平方米面積計算房價收入比。難道我們的社科院的研究人員至今都不知道國際慣例是用住房面積中位數(shù)做計算依據(jù)嗎?而中國的住房面積中位數(shù)2007年只有68平方米/戶。100平方米/戶的住房面積已是中位數(shù)的1.3倍了。否則中國政府為什么會出臺90平方米以下面積的住房要占70%的規(guī)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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